为进一步解决农村困难居民的基本生活问题,凤阳县于日前全面启动了农村低保提标扩面工作,保障面将扩大到4.02%,保障人数将达到26000人。
根据省政府关于2009年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提标扩面实施意见的要求,凤阳按照“分类施保”的原则,将根据农村居民家庭困难情况分为三种类型进行保障,其中一类保障标准为每人每年1080元;二类标准为每人每年500元;三类标准为每人每年300元。此次新增的低保人员主要将按照三类标准进行施保。凤阳县此次将新增农村低保人数4068人,全县农村低保人数将由21932人增加到26000人,保障面由3.4%扩大到4.02%。该县将对农村低保标准进行调整,由原来的每人每年860元提高到1080元,即农村居民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1080元的就可以申请农村低保。
为确保此次农村低保提标扩面工作的顺利进行,凤阳县成立了由政府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县民政、财政等相关部门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并出台了全县农村低保提标扩面工作实施方案。整个工作将按照“凤阳县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细则”的规定进行规范运作,坚持村、镇、县“三榜公示”制度,实现农村低保申请、审核、审批过程的阳光操作,杜绝“关系保”、“人情保”等不正之风。
据县民政局负责人介绍,此次新增的农村低保人员保障资金在7月份就能通过涉农资金一卡通发放到户。
凤阳县农村低保提标扩面工作全面启动
责任编辑:郑安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