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增强地震灾害防御能力,加强城市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监管工作,近日,滁州市召开城市民居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监管工作会议,各县(市)、区地震局(办)局长(主任)参加了会议。会议对上半年建设工程抗震设防工作进行了总结,全市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监管力度普遍加大,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会上,市地震局局长于明辉就下一步如何依法监管城市民居建设工程抗震设防,提出了要解决好四个问题、认识好三个必要性、做好三个推进。四个问题:一是对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的认识不统一;二是对法律法规不熟悉;三是各县、市、区发展不平衡;四是执法的方式方法不当。三个必要性:一是汶川地震的经验告诉我们,重大工程必须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二是社会民众对建设工程的地震安全广泛关注,要求地震部门做好监管工作;三是各级政府十分重视落实“三保”。三个推进:一要建设工程没有进入前置审批的县(市)、区,在年底前必须进入;二要在推进建设工程抗震设防工作中,求地位,发挥地震部门的作用;三要当好政府领导的助手,发挥参谋作用,取得政府的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