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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长“村监委”促进民主

据2010年5月22日农民日报报道:安徽省天长市积极探索加强村级事务监督新模式,将原有的村级监督组织进行优化整合,成立村级事务监督委员会。

2009年3月,天长市纪委于今年春节前在漂牌村召开了村级事务监督委员会现场会,下发了《关于在全市各村(居)建立村级事务监督委员会的实施意见》,规定“村监委”由3-5人组成,经镇党委审查、公示后,提交村(居)民代表会议差额选举产生“村监委”委员。

“村监委”自运行以来,在民主监督村务上实现了四个转变,即由单纯财务监督向全方位监督转变;由笼统化的财务公开向明细化公开转变;由兼职监督向专职监督转变;由事后监督向事前事中监督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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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郑安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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