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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拟三年建成文明交通城市

核心提示:        在市委宣传部、市直工委、公安局、教育局等18家单位的积极促成下,2010年起至2012年,我市计划力争通过三年努力,使市民交通出行的法制意识、安全意识、文明意识明显增强,交通秩序显著改善,交通事故大幅下降。

倡导六大文明行为,摒弃六大交通陋习,抵制六大危险驾驶,完善六类道路设施——

“文明交通,我参与,我快乐”,日前,滁城人民广场上,在600多位市民的见证下,滁州市“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开始第一次大型集中宣传。记者从现场获悉,在市委宣传部、市直工委、公安局、教育局等18家单位的积极促成下,2010年起至2012年,我市计划力争通过三年努力,使市民交通出行的法制意识、安全意识、文明意识明显增强,交通秩序显著改善,交通事故大幅下降。

“四个六”成文明规条

据交警部门相关负责人介绍,文明交通行为从“计划”变成“现实”,不是一朝一夕可以实现,也不是单靠交通管理部门“执法”所能约束成功的。和谐的交通,需要每个市民的积极参与和自觉遵守。

我市积极倡导“六大文明交通行为”,即机动车礼让斑马线、机动车按序排队通行、机动车有序停放、文明使用车灯、行人和非机动车各行其道、行人和非机动车过街遵守信号等。摒弃“六大交通陋习”,即告别机动车随意变更车道、占用应急车道、开车打手机、不系安全带、驾乘摩托车不戴头盔、行人过街跨越隔离设施等交通陋习。抵制“六大危险驾驶行为”,即坚决抵制酒后驾驶、超速行驶、疲劳驾驶、闯红灯、强行超车、超员超载等危险驾驶行为。完善“六类道路安全及管理设施”,即进一步完善城市过街安全设施、路口渠化设施、出行引导与指路设施、道路车速控制设施、农村公路基本安全设施、施工道路交通组织与安全防护设施。

花三年建成和谐交通

今年是文明交通行为计划的启动阶段,重在发动宣传、树立文明交通意识。通过全社会广泛宣传,完善城乡道路设施,初步实现交通参与者知法守法,交通陋习及危险驾驶行为明显减少。

明年,大力解决日常交通行为中的痼疾,进一步强化交通参与者自我管理和约束,做到关爱他人、文明礼让,机动车停放规范有序,路口、路段人行横道交通事故发生率明显降低,酒后、超速、疲劳等危险驾驶行为引发的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明显下降。

2012年,巩固前两年成果,全面促进文明风尚的形成。努力实现交通参与者守法出行的文明素质显著提高,机动车交通违法率、事故率显著下降,城市和公路建成一批交通秩序好、事故少的“交通文明示范路”,群众交通出行安全感以及对交通环境的满意度大幅度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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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郑安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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