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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光建立村级“监委会”

明光市明光街道蔬菜村日前成立了监督委员会,由村民代表选举产生的3名监督委员正式上任。今年明光市大力推进“阳光村务工程”,首批在139个行政村成立村民监督委员会,进一步加强村级民主监督,深入推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

据了解,村民监督委员会委员由村民代表大会差额推选。村“两委”成员及其配偶、直系亲属和近姻亲、村文书等,不能被列为监督委员会的候选人。村民监督委员会将对村“两委”贯彻执行党在农村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和村民大会、村民代表会议决议的执行情况,村级事务流程化管理,村务、党务公开,“三资”管理情况,村干部勤廉情况等进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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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郑安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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