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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规范农村基层权力运行

前不久,在大包干发源地安徽滁州市凤阳县,曾发生过这样一件事:板桥镇原二铺、查潘两村因多年拖欠电灌站水费,造成供水中断,严重影响两村的生产生活,群众意见很大,多次到镇里上访要求解决。板桥镇“三资”清理工作组及时走访调查,发现了原村干部存在挪用坐支水费现象,他们立即责令相关村干部进行整改,使被挪用坐支的17301元水费全部退还,电灌站及时恢复了供水,群众非常满意,有效地化解了矛盾,也使干部受到了教育。这是滁州市在开展“阳光村务工程”建设中的一个事例。

过去,农村因村务不公开、管理不规范、监督不到位等问题,经常引发一些矛盾和冲突,影响着基层的安全稳定。2010年以来,滁州市全面推进“阳光村务工程”建设,通过推行农村集体“三资”(资金、资产、资源)清理和委托代理服务、村级事务流程化管理、村务监督委员会等制度,规范农村基层权力运行,预防腐败发生。一年来,滁州市建立了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各负其责、农民积极参与、市县(市、区)镇村四级共同推进的工作机制。目前,全市1187个村(社区)全部完成农村集体“三资”清理和委托代理服务工作,全部组建了村务监督委员会,全面推行并提升了村级事务流程化管理工作,有效减少了村干部腐败问题的发生,扎实推进了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有力维护了农村的改革发展稳定大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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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郑安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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