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 > 滁州新闻 > 正文

拒退彩礼 强制执行

本网讯3月23日,来安县人民法院成功执结一件返还彩礼案,迫于法律的威严,被执行人张某一次性履行了承诺。

经查,2009年4月,张某的女儿与周某按农村风俗结婚,但双方均未达到法定婚龄。因两人相处时间较短,同居5个月后,周某即诉至法院,要求张某夫妻返还彩礼5万余元。经该院组织调解,张某夫妇许诺返还彩礼1万元并约定了返还期限。但事后,张某却未按约履行,无奈之下,周某申请强制执行。

在法院冻结张某账户后的第四个工作日,张某打来电话,要求解封账户。执行人员当即告知其务必按生效法律文书履行,否则将面临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张某夫妇最终一次性履行了承诺。

  • 微笑
  • 流汗
  • 难过
  • 羡慕
  • 愤怒
  • 流泪
0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加入我们 | 版权声明 | 手机访问 | 网站地图 | 留言反馈 | 我要投稿
中共滁州市委宣传部主办 滁州日报社承办
Copyright?2009-2010 Chuzhou.cn. All Rights Reserved 滁州日报社 版权所有
皖网宣备3412015001号 皖ICP备11004325号-1 热线电话:0550-30226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