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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复情人 放火烧车

本网讯一男子为报复情人,竟放火将对方现任男友的轿车烧毁。近日,该男子被明光市人民法院以故意毁坏财物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

经查,今年3月份,陈某得知昔日情人余某(女)与明光市人宋某有暧昧关系后,随即决定“教训”一下宋某。3月31日,陈某打听到宋某的住址,并于次日凌晨1时许窜至宋家门口,将宋某停在门口的一辆吉利轿车放火烧毁。经鉴定,该轿车价值18315元。4月18日,陈某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并对上述事实供认不讳。案发后,陈某已赔偿宋某经济损失并取得了受害人的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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