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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用商标 三人遭罚

本网讯未经商标注册人许可便擅自使用“中国石化”注册商标,日前,凤阳县三加油站老板因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被工商局行政处罚。

经查,今年2月份,凤阳县工商局陆续接到“中石化”公司举报,对凤阳县成品油市场中冒用“中国石化”注册商标字样和图案的行为进行检查,发现家住凤阳县某镇街道的窦某、王某、吕某分别在自建的加油站中使用“中国石化”字样,其行为均涉嫌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由于窦某等三人均未在规定期限内缴纳罚款,今年10月,凤阳县工商局依法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三被执行人除须缴纳3000元罚款外,每人还应支付加处罚款6300元。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执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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