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撞死行人 赔钱领刑

本网讯一男子骑摩托车撞倒行人并致其不治身亡,赔偿6万元之后,该男子又被追究刑事责任。近日,全椒县人民法院审结此案,以交通肇事罪一审判处被告人张某有期徒刑一年,宣告缓刑一年。

经查,今年3月24日晚上8时许,全椒人张某骑摩托车由大墅向古河方向行驶,途中不慎撞上同向行驶的老章并致其不治身亡。经当地交警部门认定:张某应负该事故全部责任。案发后,张某与老章亲属就民事赔偿达成协议,累计支付受害人亲属各种损失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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