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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出台《意见》 搭建社区工作平台 创新社区建设管理

核心提示:       滁州出台了《关于加强城乡社区建设努力提升社区服务工作水平的意见》,积极采取措施,着力搭建社区工作平台、创新社区建设管理。

本网讯根据中央及省、市相关文件精神,我市出台了《关于加强城乡社区建设努力提升社区服务工作水平的意见》,积极采取措施,着力搭建社区工作平台、创新社区建设管理。

加强(社区)组织建设。按照“三有一化”(有人管事、有钱办事、有场所议事、构建城市基层区域化党建格局)要求,落实社区党建工作责任制;将辖区内企事业单位、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的基层党支部统筹纳入社区党委(总支)管理;根据党员职业特点和个人专长,组织参加社区建设和服务活动,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做好退休人员、下岗失业人员、城乡流动人员中党员组织关系的接转工作和党员管理。

建立(社区)工作机制。以现有社区网格作为一级网格,以居民小区、驻区单位、建设工地作为二级网格,建立社区双层网格管理机制,推动政府管理重心下移;建立社区管理运行机制,制定完善社区公共服务一站受理制度、首问负责制度、组织协调制度、投诉处理制度等业务管理制度;规范服务流程和工作台账,对各项业务办理实行“菜单”式受理、一站式办结,动态跟踪、全程监控。

加强(社区)评议监督。市开发区及琅琊、南谯两区科学制定社区绩效考核内容和办法,可由街道办事处每半年召开一次社区居民代表大会,社区党委(总支)书记、社区居委会主任和“一办两站”负责人分别向社区居民述职,报告工作情况,接受居民代表现场评议,评议结果作为年终绩效考核的重要指标;定期召开社区事务评议会,评议街道及区直相关部门、社区党组织、居委会及“一办两站”工作情况,社情民意建言会提交议题办理情况;建立部门、社区“双向评议”制度,每年组织1-2次部门评社区、社区评部门“双向评议”活动,评议结果纳入部门和社区年度考核总分。

推进社区合并。按照“标准化建设、网格化管理、一站式服务、结对式共建”的总体工作思路,由民政部门牵头,统筹考虑人口、区域、城市整体规划,对现有社区按3000户以上、1万人左右的平均规模进行归并整合,尽快付诸实施,做大做强,使社区规模布局、管理水平更能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

加强(社区)人员队伍建设。推动干部向社区“下沉”,鼓励人才向社区流动;社区党委(总支)和居委会原则上按一定人数(具体人数不少于7人)配备,实行交叉任职;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按300户/人的标准配备;从2011年起,主城区每年从社区平台招录3-5名公务员或(地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强化(社区)经费保障。1至2年内确保社区人员工资收入达到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水平,纳入财政年度预算,并建立社区人员工资年均5-10%的增长机制。从2012年起,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新设立的社区,人员经费由市、区两级财政按5:5比例承担(老社区仍按7:3比例执行)。从2012年起,每年每个社区安排10万元专项经费(市、区两级按5:5比例承担),用于社区硬件建设和社区服务,以后根据实际情况逐年增力口。

强化(社区)用房保障。每个社区工作用房,原则上不低于500平方米;严格执行相关文件规定,社区用房与开发建设项目同步规划建设;按规划不需配套建设社区用房的,在土地出让合同中应与房地产开发企业明确约定,按总建筑面积20元/平方米的标准,由建设审批部门负责收取社区建设配套费,纳入财政专户,专款专用;老城区社区用房,由市政府在“大滁城”建设老城改造过程中统筹解决,由市民政局和琅琊区、南谯区政府编制具体实施规划,两年内全部完成;建立市委、市政府社区联席会议制度,由市委、市政府分管负责同志牵头,市民政局承办,定期召开社区建设管理工作会议,专题研究解决社区建设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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