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近日,凤阳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因网银转账失误导致的不当得利案,凤阳某矿业公司被判返还32000元。
经查,台州某衬垫厂与凤阳某矿业公司曾有业务往来,台州衬垫厂一业务员在对外汇款时误点了凤阳公司的账户,导致汇款错误,而凤阳公司以并无过错为由拒绝退还该款,无奈之下,台州衬垫厂一纸诉状告上法院。
法院认为,没有法律上的依据,使他人利益受损而自己获益的构成不当得利,应当予以返还。凤阳公司既承认取得该款又没有证据证明取得该款的合法性,应当认定为不当得利。经过法官多次阐理释法,凤阳公司仍拒绝返还,据此,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