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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年轻犯大错 逃亡十五年自首

本网讯定远县男子孙某某,年轻时冲动犯下大错,事后一逃就是15年。日前,在当地警方的连续规劝下,孙某某终于返回家乡派出所投案自首,结束长达15年的逃亡生涯。

孙某某家住定远县凌家湖农场,1996年时他年仅19岁。当年9月30日深夜,他溜进本场职工曹某家中,对其正在洗澡的18岁女儿进行猥亵,后欲强奸(未遂)。案发后,孙某某不敢承担责任,于是畏罪潜逃。

孙某某逃亡后,当地警方一直没有放松对其追捕,不料对方犹如人间蒸发,不见踪影。今年以来,辖区派出所屡屡上门,对其父母进行法律宣传,坦言相告“孙某某年纪很轻,如果投案自首,可以依法得到宽大处理,刑满释放后还能成家”。

民警苦口婆心的劝说话语,很快传到孙某某耳朵里。近日,他终于想通,决定面对现实,从位于广德县的藏身地返回,主动走进派出所投案自首。目前,孙某某已被定远县公安局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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