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2012年高考,我省继续对部分符合条件的考生实行政策加分,政策加分分值为5分、10分和20分,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在报名时持相关证明材料申报政策加分,并签订《高考政策加分申报及诚信承诺书》,按规定进行公示,申报截止2011年12月20日。
高考政策加分项目、分值具体为,高级中等教育阶段思想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者(限获市级以上表彰见义勇为者),须是应届高中毕业,加分分值为10分。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赛区一等奖或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者;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或“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或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一、二等奖者;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在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或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奖者;以上均是应届高中毕业,加分分值为10分。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参加重大国际体育比赛或全国性体育比赛取得前6名的考生,须是应届高中毕业,加分分值为10分。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称号,报考当年在省级招生委员会确定的测试项目范围内,经测试认定达到二级运动员(含)技术等级要求的考生,须是应届高中毕业,审核通过的将组织全省统一测试,经省统一测试合格后方可加分,二级运动员加分分值为5分,一级运动员加分分值为10分。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加分分值为10分。烈士子女,加分分值为10分。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加分分值为10分;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加分分值为20分。少数民族考生,加分分值为5分。侨眷、港澳同胞及其眷属,加分分值为5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