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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市68万城镇居民办了医保

新年度医保待遇从9月1日起享受,待遇施行了“四提三增”

2011年度城镇居民医保续保和缴费已接近尾声,记者昨日从市人社部门获悉,截至目前,全市已有超过68万的城镇居民通过续保和缴费参保,从9月1日起享受新年度的医保待遇。

68万城镇居民参保

记者了解到,今年我市城镇居民医保参保目标任务中,省里下达的任务是58万人,市民生办则提出63万人参保。而对比去年全市64.67万的参保人数,今年截至目前,全市已有超过68万的城镇居民参保,其中大学生2.4万人。

市人社部门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为了让城镇居民医保这一民生工程惠及更多居民,我市早在5月就展开了筹划,市直和8个县(市、区)层层签订责任状,同时通过广场宣传、媒体报道等形式不断宣传城镇居民医保政策。其中,南谯区针对“大滁城”建设搬迁人口多,分散不均,流动性大的实际,在龙蟠街道陡岗社区、新建社区和徐岗社区,对其中面临动迁搬家的2000户居民施行跟踪上门服务,做到应保尽保;全椒县则利用春节外出打工居民返乡过年的大好时机,上门劝保、办保、续保,到襄河、古河、二郎口和石沛等乡镇挨家挨户上门服务登记办保,深受外出务工返乡居民的好评。

待遇“四提三增”

居民参保后,如何确保居民医有所依,让参保者得到实实在在的实惠?我市对居民享受医保待遇进行了“四提”“ 三增”。其中财政补助标准,每人每年由原来120元提高到200元以上;全日制在校学生和18周岁以下非在校居民最高支付限额由每人每年12万元调整为18万元;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的医疗费用,保底报销比例由30%提高到35%;儿童白血病、先天性心脏病等2个病种纳入门诊特大病报销范围;肝豆状核变性、脑性瘫痪、活动性肺结核病、类风湿性关节炎、重性精神病人药物治疗等5个病种纳入普通门诊慢性病病种。

而为了给参保居民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全市人社医保系统还开展“五不” 活动,提出绝不延误居民急需解决的医保难题、不冷遇居民马上要办的医保、不让居民应享受的医保优惠待遇受损等。对部分弱势群体,各地也根据实际制定了相关优惠举措,2011年来安县在制定城镇居民医保实施办法时,对重度残疾人给予救助,该县400多名重度残疾人受益,代缴医保费近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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