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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害少女 逃亡19年

本网讯37岁年轻力壮,在邪念侵蚀之下,他将一名少女侵害。56岁人到中年,因为当年的错误,他在逃亡19年后,被警方抓回“还债”。

定远县西卅店镇人宋某,1992年时正值37岁,对同村少女刘某产生龌龊想法。刘某当年17岁,是云南省罗平县人,被人拐骗至定远县。这年的8月11日晚9时许,宋某将刘某胁迫至村中一高梁地里,使用暴力强行将其奸污。案发后,宋某畏罪潜逃;同年9月,他被批准逮捕。

十余年里,定远警方一直对宋某秘密调查,然而其行踪不定,侥幸躲掉多次抓捕。近日早晨8时许,定远县西卅店派出所掌握可靠线索,获悉宋某从外地乘车返回。于是,民警直奔西卅店街道,将刚刚下车的宋某缉捕归案。

目前,宋某已被定远县公安局执行逮捕,案件正进一步审理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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