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上午,滁州市纪委、监察局在政务中心召开查办案件新闻发布会,通报两起严重干扰破坏“大滁城”建设的案件查处情况,并对查办案件有功集体和个人进行了表彰。市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张绪祥在会上发言,市纪委副书记王光前通报案件情况,市纪委常委、秘书长李健宣读市委《关于表彰查办案件有功集体和个人的决定》。会议由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广播电视台台长李如培主持。
第一起案件是琅琊区扬子街道办事处原主任周广山骗取安置房的案件。1999年和2004年,周广山在琅琊区清流街道办事处任职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分别在清流街道陡岗村三赵村民组、陡岗村民组非法占地建设楼房2处。他还通过各种手段,骗取了5套安置房以及拆迁补偿金30余万元。案发后,周广山被开除党籍,撤销行政职务,没收了安置房和补偿金。2010年底及2011年初,周广山又通过行贿等手段,将已没收的安置房重新骗取到手。现周广山和涉案的其他人员,已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二起案件是原市机电公司经理张金柱侵吞国有资产的案件。张金柱和其子张鹏,在2001年初,通过欺骗等手段,将原飞跃机电公司所有的天长西路34号房产过户到张氏父子名下。2003年11月,张金柱又串通相关部门工作人员,通过合法“竞买”的方式,以12万元的超低价格“买下”天长西路20号房产,并过户到自己名下。张金柱两次采取欺上瞒下、向有关人员行贿等不正当手段,非法侵吞国有资产,将时价600余万元的国有资产,以不到100万元的价格攫为己有,行为恶劣,给国家、集体、职工造成极大的经济损失。目前,张案已移送法院审理。
在周广山、张金柱案件的调查过程中,办案人员不畏艰难,敢于动真碰硬,使违规违纪人员得到应有的惩处。市委决定对相关案件组记集体二等功,部分办案骨干记个人二等功。11月16日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先进暨办案有功集体和个人表彰大会上,市委书记韩先聪亲自接见受表彰的集体和个人。
会议强调,周广山、张金柱案件的查处以及市委的表彰,充分表明了市委、市政府对破坏和干扰大滁城建设行为坚决予以惩治的鲜明态度。对一切破坏和干扰“大滁城”建设以及其他有损滁州发展的违纪违法行为,无论涉及到什么部门,无论涉及到什么人,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都将坚决一查到底,绝不姑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