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近年来,大滁城的快速建设,引领城市迅速聚变。然而,有极少数人利欲熏心,藉此骗财,干扰破坏大滁城建设。11月22日,市纪委、市监察局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已查处的两起严重干扰大滁城建设案件查处情况。
第一起案件是琅琊区扬子街道办事处原主任周广山骗取安置房案。周广山在琅琊区清流街道办事处任职期间,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地建设楼房2处。为骗取安置补偿,周广山通过购买假户口簿、假身份证、让妻兄离婚分户等手段,骗取了5套安置房、拆迁补偿金30余万元。案发后,市纪委、市监察局给予周广山开除党籍、撤销行政职务处分,没收周广山骗取的安置房和补偿金。但周广山不思悔改,2010年底及2011年初,采取向市拆迁事务所原办公室主任陆某、原工作人员王某送现金、购物卡等非法手段,将已被没收的5套安置房重新骗取到手。目前,周广山、陆某、王某已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将受到法律惩处。
第二起案件,是原市机电公司经理张金柱侵吞国有资产案。张金柱原市机械电子工业局下属机电产品供销总公司经理、法人代表(该公司于1997年改制,更名为市飞跃机电有限责任公司)。2001年初,市农行将飞跃机电公司所欠债务本息共214万元剥离给长城资产管理公司合肥办事处处置,张金柱以国有公司经营困难为由,要求减免债务。长城资产管理公司合肥办事处同意减免部分债务,飞跃公司一次性支付85万元了结债务,并收回公司抵押的位于天长西路34号房产权证。张金柱为达到占有天长西路34号房产的目的,与其子张鹏共同出资85万元,以飞跃机电公司名义与长城公司合肥办事处签订了债务减免协议。为掩人耳目,父子二人又召集了所谓股东会议,欺骗股东,并伪造了所谓股东大会记录。张氏父子费尽心机,经过一番“精心”运作,终于将公司房产过户到自己名下。2003年11月,张金柱又将公司抵押给市建行的位于天长西路20号房产,串通相关部门工作人员,通过合法“竞买”方式,以12万元的超低价格“买下”了天长西路20号房产,并过户到自己的名下。张金柱两次采取欺上瞒下、向有关人员行贿等不正当手段,非法侵吞国有资产,给国家、集体和职工造成极大的经济损失。目前,张案已移送法院审理。
据了解,2008年以来,我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信访举报10950件,立案1708件,处分1867人。其中涉及房屋拆迁、土地征用、工程建设领域案件182起,处分203人。
发布会上,宣读了市委《关于表彰查办案件有功集体和个人的决定》。安徽日报、滁州日报、滁州电视台、滁州在线等10余家媒体记者进行了现场访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