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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滁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向市第五次党代表大会的工作报告

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滁州坚定不移朝着全省第一方阵目标阔步前进提供有力保证

——中共滁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向市第五次党代表大会的工作报告

(2011年9月6日)

戴启远

各位代表,同志们:

现在,我代表中共滁州市第四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向大会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一、过去五年工作回顾

市第四次党代会以来,全市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在省纪委和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改革创新的精神、求真务实的作风,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紧紧依靠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人民群众,努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较好地完成了市第四次党代会确定的反腐倡廉各项任务,为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切实加强对中央和省市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围绕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对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健全党内政治生活、保障党员民主权利、坚持民主集中制等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中央和省扩大内需、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节能减排、环境保护、规范和节约用地等政策措施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全市“三个年”活动、“三个园”建设、“661”行动计划等工作措施推进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确保政令畅通。严明换届纪律,加强对市、县、乡党委换届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风清气正。

(二)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坚持把涉及民生的突出问题作为整治的重要内容,认真治理教育乱收费,切实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狠刹公路“三乱”,抓好强农惠农政策落实。五年来,共清退教育违规收费215万元;查处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违规行为71起;查处公路“三乱”问题33起;查处涉农问题547起,涉及金额3360万元;纠正拖欠和克扣农民工工资问题1063件;清理“小金库”126个,涉及金额4326万元;深入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自查项目1536个,发现整改问题709个;查办商业贿赂案件82起;扎实开展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和清理规范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大力整顿中介组织,规范市场行为。通过开展各类专项治理,给予207人党纪政纪处分。

(三)认真抓好反腐倡廉教育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加强以坚定理想信念、以人为本、执政为民、促进科学发展和遵守《廉政准则》为主要内容的反腐倡廉教育,广泛开展向沈浩同志学习的先进典型教育,建立警示教育基地,深入开展“以案为鉴”警示教育活动,坚持党政主要负责人主讲廉政党课制度,切实增强党员干部拒腐防变能力。深入推进廉政文化“六进”活动,建立省级廉政文化示范点20个、反腐倡廉教育基地2个、市级廉政文化示范点30个。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格局逐步完善。

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着力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全市各级党员领导干部按规定报告了个人重大事项。对干部违规住房和个人“小灵通”捆绑单位办公电话等问题进行了清理。对领导干部违规收受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行为进行严肃查处。落实厉行节约八项要求,不断压缩“三公”经费。开展“三谈两述一审计”,对1379名新任领导干部进行廉政谈话、249名领导干部进行诫勉谈话、165名重点领域干部进行提醒谈话、687名领导干部进行经济责任审计。全面推行干部监督进社区工作,聘请774名监督员,建立领导干部社区档案5460份。对24个县处级单位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专项巡察。

(四)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始终保持查办案件的强劲势头,加强对反腐败工作的组织领导,高度重视查处各类影响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案件,充分发挥信访主渠道作用,加大与执纪执法机关的协调配合力度,坚持依纪依法文明办案。五年来,全市各级纪委共受理信访举报13029件,立案2319件,处分2532人。其中县处级干部60人,乡科级干部545人,移送司法机关111人,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直接经济损失1.03亿元。严肃查处了华志丰、李跃良、李文龙等领导干部贪污受贿案件;严肃查处了张家旺、张伟民等司法领域腐败案件;严肃查处了袁丽萍、周广山等干扰破坏“大滁城”建设案件;对凤阳“6·21”爆炸等重大安全事故失职渎职责任人进行了严肃追究。积极配合省纪委查处张松坚、张传权腐败案件,稳妥处理涉案人员,既严肃了党的纪律,又维护了大局稳定,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法纪和社会效果。

(五)着力推动源头治理工作。深入推进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改革,大力精简行政审批事项,开展三轮“流程再造”,构建基建联合审批等“四大平台”。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加大干部轮岗交流和竞争选拔力度。推进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全面实施公共财政和部门预算,完善预算外资金“收支两条线”管理。推进投融资体制改革,出台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备案等规定。制定了重大行政决策规范、部门行政首长问责办法、行政机关人员过错责任追究以及加强机关效能建设等制度。全面推行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产权交易和政府采购“四项制度”,建立招投标中心、政府采购中心、土地储备中心等各类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工程建设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建章立制,规范行为;对重点领域和部位,建立廉政风险防控管理机制,从源头防范。认真开展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推进年活动,五年来,全市共清理制度9202项,完善7452项,废止851项,新建899项。

(六)扎实开展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建立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编写简易读本,制定工作手册,开展“勤廉双述”,对村干部进行经济责任审计,切实加强对基层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认真组织实施“阳光村务工程”,在全省率先实行村级事务流程化管理,建立村级事务监督委员会。全市1187个村(社区)全部完成农村集体“三资”清理、组建村务监督委员会、推行了村级事务流程化管理,109个镇(乡、街道)全部建立“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加强“阳光村务信息管理”平台建设,建立市、县、乡三级联网监管系统,做到“镇村有终端、市县可监管、数据能公开、全市一盘棋”。积极推行村级重大事项“四议、三公开、两监督、一测评”工作法。

(七)深入推进机关效能建设。成立了由市委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市机关效能建设领导组,实行“三室合一”集中办公;持续开展“百日提效”、“机关效能建设深化年、提升年”和“环境创优”活动。建立点评制、会办制,实行“一线工作法”、挂图作战“销号制”、工作成果倒逼法,对全市各项重点工作和重大项目跟踪督办。建立实名考核、实名问效、实名问责、实名奖惩制度,开展“十百千万”评议和亮绩、评绩、比绩、核绩活动。整合“12345”市长热线,公布市领导电子信箱,开通民声网,开设《效能观察》、《效能追踪》栏目,举办《政风行风热线》,聘请监督员,建立监测点,全面畅通诉求渠道。对工作不在状态、办事推诿扯皮、落实不力的下猛药,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出重拳。五年来,共办理各类投诉14.9万件,128个单位被通报批评,202人受到责任追究,51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通过开展效能建设,机关干部作风明显转变、办事效率明显提高、经济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

(八)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全市各级党组织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市委每年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分析形势,部署任务,明确职责,提出要求。市委书记、市长分别与各县(市、区)和市直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签订责任状,坚持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建立市领导带队、项目菜单式评分、问题个性化反馈、重点约谈等制度,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惩防体系建设、目标绩效进行同步考核。五年来,对115个年度考核为“优秀”的单位进行通报表彰,对6个“差”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对群众反映意见较多的26个单位领导干部进行约谈提醒。

(九)不断加强纪检机关和队伍建设。全市各级纪委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契机,以“两争一创”为主题,远学王瑛,近学沈浩,狠抓班子,严管队伍。坚持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加强作风纪律整顿,创建“六型”先进机关,争做“五好”优秀干部,开展“三民”工程大走访。认真贯彻中央纪委《关于加强地方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建设的若干意见》等文件精神,抓好基层纪检机构设置,开展县直和乡镇纪检资源重组,建立41个纪检工作室。注重对干部的培养、交流和使用。五年来,各级纪委先后举办各类培训班280期,选派360人参加了中纪委和省纪委培训。

二、主要工作体会

几年来,全市各级纪委在反腐倡廉工作中,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不断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总结新经验,用改革的办法、发展的思路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我们深深体会到:

第一,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几年来,市委高度重视并带头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始终把反腐倡廉建设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认真抓好落实。各级党政主要领导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对反腐倡廉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对纪检机关的请示报告及时答复、提交的案件及时研究、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及时帮助解决,有力地推动和促进了全市反腐倡廉建设的深入开展。

第二,必须服务发展大局。我们牢固树立“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就是纪委中心工作”的理念,坚持把反腐倡廉建设纳入全市经济发展大局中去思考和把握,积极参与,主动作为,做到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推进到哪里,纪检工作就跟进到哪里。通过加强监督检查和效能建设,保证政令畅通,促进工作落实。通过查处违纪违法案件,严肃党纪国法,为发展排除障碍。同时,坚持查处与保护并举,综合考虑政治、法纪和社会效果,先后对356名有一般问题的党员干部进行了批评教育,为320名受到不实举报的党员干部澄清了问题,调动和保护了广大党员干部改革创新、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第三,必须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是反腐倡廉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几年来,我们始终坚持“群众利益无小事”的理念,把群众的呼声作为第一信号,把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作为工作重点,针对“上学难”、“看病贵”和城市建设中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进行专项治理,做到影响群众利益的事情必过问,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必查处,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受到了人民群众的一致好评。

第四,必须抓好惩防体系建设。按照“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的要求,我们立足滁州实际,突出工作重点,及时研究制定了全市《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实施意见》。各地各部门认真履行职责,分阶段、按步骤扎实推进,增强了教育的说服力、制度的约束力、监督的制衡力、惩治的威慑力。

第五,必须勇于改革创新。工作中,我们坚持把上级要求与本地实际相结合,注重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先后开展了机关效能建设、“阳光村务工程”、廉洁自律提醒、基层纪检机构设置、领导干部监督进社区、党风廉政建设专项巡察、村级信访代理、干部“廉情公示”等在全省有影响的特色工作,做到了反腐倡廉建设在继承中发展、在实践中探索、在创新中提高。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我国正处于体制转轨和社会转型期,一些法规制度还不完善,滋生腐败的土壤仍然存在,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任务依然艰巨。当前,我市正处在大建设、大发展时期,反腐倡廉建设还面临不少新情况、新问题。少数领导干部违纪违法问题仍然比较严重,一些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党员干部违纪违法现象依然存在;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方面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有的单位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群众观念不强、纪律观念淡薄,有的作风不实、服务意识差、工作效率低;一些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对此,我们必须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三、今后五年工作建议

我们正站在一个新的起点,新时期新任务对党的纪律检查工作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今后五年,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总体思路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紧紧围绕“五大战略”实施、“新滁州”建设,突出重点、整体推进,与时俱进、勇于创新,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为圆满完成市第五次党代会确定的目标任务提供坚强有力保证。

(一)坚持发展为上,加强监督检查,确保重大方针政策贯彻落实

要把维护党的政治纪律放在首位,加强对党员干部遵守政治纪律的教育和监督,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切实增强党的意识、宗旨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坚定政治立场,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严肃查处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

要紧紧围绕科学发展主题、转变发展方式主线和奋力“双超”主调,不断建立健全对中央和省、市重大决策部署的定期检查和专项督查制度,完善纪律保障机制,切实加强对中央和省关于扩大内需、“三农”工作、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保障和改善民生等政策措施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全市“五大战略”实施、“新滁州”建设等重大决策部署以及“661”行动计划、“三个年”建设等重点工作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健康快速发展。

(二)坚持立足教育,着眼超前防范,促进党员干部廉洁从政

要把反腐倡廉教育贯穿于党员干部的培养、选拔、使用和日常管理全过程,切实用党的理论教育干部,用党的纪律约束干部,用党的政策保护干部。以党员领导干部为重点,以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为目标,不断改进教育形式,创新教育载体,运用正反典型,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廉洁从政教育,筑牢思想道德防线。继续推动廉政文化“六进”活动,着力在全社会形成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良好氛围。

认真贯彻《廉政准则》,完善制度,强化监督,加大对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方面突出问题的整治力度。认真执行党内监督条例。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廉政谈话、诫勉谈话、函询等制度。加强对民主集中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认真落实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规定。继续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专项巡察和干部监督进社区工作。坚持把党内监督与党外监督、专门机关监督与群众监督相结合,注重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切实增强监督实效。

(三)坚持以人为本,回应社会关切,坚决维护群众利益

各级纪委要自觉践行党的宗旨,牢固树立群众观念,在思想上尊重群众、感情上贴近群众、工作上依靠群众,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密切关注群众诉求,从人民群众反映最强烈的问题抓起、最不满意的地方改起、最盼望的事情做起,严肃查处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案件。要强化对保障性住房建设过程中的资金使用、工程质量和分配的监管。完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体制机制和责任体系。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加强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追究力度。加强对各类民生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督查,确保强农惠农各项政策的贯彻落实。继续治理公路“三乱”、中小学校教育乱收费、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深化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和“小金库”专项治理。深入推进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和清理规范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要切实转变作风,继续深入开展“三民”工程大走访活动,形成科学有效的常态化机制。

(四)坚持严明纪律,注重标本兼治,切实增强查办案件综合效应

要认真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对腐败分子和腐败现象一查到底,决不手软、决不姑息。坚决查处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滥用职权、贪污贿赂、腐化堕落、失职渎职的案件;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违纪违法案件;商业贿赂案件;群体性事件和重大责任事故背后的腐败案件;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案件;干扰和破坏我市经济发展环境的案件。要积极拓宽案源,进一步完善信访举报机制,坚持市纪委常委定期接访、带案下访等制度。要严格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健全办案制度,改善办案设施,严格办案程序,确保办案质量。要充分发挥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的作用,加强与执纪执法机关的协调配合,形成查办案件的整体合力。要正确处理查案与发展的关系,旗帜鲜明地支持改革者、鼓励实干者、帮助失误者、惩治腐败者。要注重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坚持“一案六报告”制度,把查办案件与教育管理、强化监督、完善制度有机结合起来,做到以查促教、以查促建、以查促管、以查促改。

(五)坚持改革创新,推进制度建设,更加注重源头治理

要从权力最易寻租的节点入手,不断深化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大力推进制度创新,从源头上预防腐败。督促和支持有关部门深化行政管理体制、干部人事制度、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进一步精减和调整行政审批事项,完善绩效管理,强化行政问责。完善对司法权运行的制约监督机制,健全司法公开、司法回避、司法问责等制度,确保司法机关公正廉洁执法。深化财税管理体制、投融资体制和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完善政府投资项目咨询论证、专家评审和公示等制度,进一步规范政府投资行为。加快产权交易市场建设,加强对土地流转、矿产资源开发转让的监管。完善政府采购制度,加强对政府采购的监督。整治行业协会、市场中介组织职能错位、行为失范等问题。全面推进廉政风险防控管理,落实前期预防、中期监控和后期处置等措施,健全内控机制,推广“制度+科技”预防腐败措施。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完善管理格局,健全管理体系,全面提高社会管理科学化水平。

(六)坚持夯实基础,抓好基层廉政,着力解决群众身边腐败问题

要认真贯彻《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教育和引导基层党员干部牢固树立遵纪守法、服务群众的意识,依照党纪条规加强对基层干部的监督,注意解决基层干部在征地拆迁、涉法涉诉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严肃查处少数基层干部违纪违法行为。深入落实《关于党的基层组织实行党务公开的意见》,继续抓好县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试点和“阳光村务工程”建设,实行科学化管理,形成长效机制。认真抓好国有企业和高校反腐倡廉建设。加强对城市社区公共资源营业性收入、公共建设投入等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积极探索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开展反腐倡廉建设的途径和方法。

(七)坚持转变作风,深化效能建设,不断优化经济发展环境

要继续加力加压、细化实化、创新创造,持续开展“环境创优”行动,努力形成体制外的投诉、体制内的监察、自上而下的问责、奖惩分明的考核、公开透明评估的“五位一体”效能建设制度体系,切实提升服务基层、服务群众、服务项目、服务企业的水平。坚持任务倒逼,工作倒查,责任严究,狠抓落实。继续开展“十百千万”评议、“四绩”考评、“五办、六无”服务等活动,坚持实名问效问责,促进政风行风改进。完善电子监察、公开服务、审批业务和系统管理等平台,加强舆论监督,推动网上监管,畅通社情民意。要实行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着力构建“大效能”工作格局,力促效能建设取得新突破、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服务水平得到新提升。

(八)坚持强基固本,狠抓自身建设,进一步提升执纪执法水平

要按照“政治坚强、公正廉洁、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要求,继续巩固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和“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主题实践活动成果,切实加强和改进纪检机关自身建设。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加强党性修养,增强党性锻炼。强化常委会自身建设,充分发挥市纪委委员的作用。全面开展市直纪检派出(驻)机构统一管理,深入推进县级纪检机关建设,巩固和扩大基层纪检资源重组成果。选优配强纪检干部,加大培训、交流、轮岗和使用力度,改善队伍结构,增强队伍活力。要坚持对干部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广大纪检干部要自觉遵守各项纪律,恪尽职守、秉公执纪、依法办事,树立新时期纪检干部可亲、可信、可敬的良好形象。

(九)坚持落实责任,强化组织领导,巩固发展齐抓共管工作格局

要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参与和支持”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进一步增强执政意识、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各级党组织要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把反腐倡廉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通盘考虑,整体推进。领导班子要对职责范围内的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其他成员要根据分工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反腐倡廉工作。各职能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形成党政齐抓共管的合力。要切实加强对落实责任制和惩防体系建设的检查考核,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对不认真履行职责的,要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各级纪委要加强组织协调,强化监督检查,狠抓工作落实。

各位代表、同志们,宏伟蓝图催人奋进,追赶跨越时不我待,反腐倡廉任重道远。让我们在省纪委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不断开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局面,为实现市第五次党代会确定的宏伟目标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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