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一男子到准亲家的船上寻女未果,竟然与“亲家公”发生争执,继而将对方船上的物品砸坏。近日,明光市人民法院审结此案,以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罪判处被告人张某罚金3000元。
经查,张某的女儿与朱某的儿子系情侣关系。2011年5月16日,两个年轻人一同外出游玩,次日,张某等人到朱某家的船上找女儿,因言语不和与朱某发生争执,后张某将朱某船上的柴油机水箱等物品砸坏。经鉴定:朱某家被毁坏物品价值7708元。2011年8月26日,张某向公安机关投案,并对上述事实供认不讳。案发后,张某赔偿朱某经济损失7600元,并取得了“亲家”的谅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