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一男子在医院陪护妻子时,仅为清洁工的一句话,竟然对其“拳脚相加”并将对方的一颗门牙打掉。近日,全椒县人民法院审结此案,以故意伤害罪一审判处被告人纪某有期徒刑六个月,宣告缓刑一年。
经查,2011年6月16日下午,纪某在全椒县某医院陪伴生产的妻子,该院的清洁工汪某到其病房打扫卫生时,说了一句“病房太脏”,纪某因此与其发生口角,并对汪某拳打脚踢,将汪某的一颗门牙打掉。案发后,纪某主动赔偿汪某各项经济损失2.2万元,取得了汪某及其家人的谅解。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纪某遇事不冷静,非法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但鉴于其归案后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积极赔偿受害人经济损失,法院遂从轻作出上述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