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我市进一步加强矿产资源开采管理工作,对全市240余家矿山企业开采的13个重点矿种实行跟踪监管,主要管理指标创新高。2011年,全市共征收矿产资源补偿费1564.72万元,入库1564.72万元,较上年增长幅度达105%,入库率100%,资源补偿费征收面100%,征收率100%。全市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缴存10243万元,较2010年底增幅达到130%,有70%以上的矿山企业按照要求编制了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综合治理方案。
为了加强矿产资源开采管理,我市国土资源部门组织人员会同省地质环境监测总站的专家,深入矿山企业,核查矿产资源消耗与地质环境的破坏,加大了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市、县、镇各级国土资源部门利用各种形式深入宣传矿法及其配套法规,充分利用“3·19矿法宣传日”、“4·22世界地球日” 、“6·25土地日”、“安全生产日”等活动,向采矿权人和广大群众宣传相关法律法规,提高了采矿权人依法采矿的意识。一年来,先后印发各种宣传材料上千份,张贴宣传标语270多张,召开各种类型宣传会议6次,参会人员达420多人次,投入宣传费用上万元,成效显著。
我市各级国土资源部门加强了对本辖区重点矿区、重点矿种、重点矿山企业的监管,抓大不放小,抓重点带一般,全面推动矿产资源开采管理工作。为了有利于矿产资源补偿费的足额征收和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足额缴存,将其与采矿权年检、储量动态监测管理结合在一起,与企业“三率”考核管理挂钩,对欠缴或者少交的矿山企业不予年检,在追缴或者补缴后给予办理年检手续,取得了良好的管理效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