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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无”车辆 运输气罐

本网讯驾驶“三无”车辆,装载64个罐装液化气瓶,沿村兜售液化气。日前,定远县三名违法人员,分别被当地警方行政拘留。

当天上午,定远县藕塘镇人刘某、范某和杨某(女),驾驶一辆“凯马”牌农用车,装载64瓶罐装液化气瓶,准备运往该镇朱马、永宁等村的小卖部批发零售。危险的是,该车无任何危险提示标志、消防设施和易燃易爆运输证,一旦发生意外,后果不堪设想。

藕塘派出所得到信息后,迅速组织警力将这辆农用车拦下。核实三人违法情况后,警方分别对他们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并送交拘留所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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