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一男子因怀疑自己的女友与他人有暧昧关系,竟然不计后果地采取纵火手段进行报复。日前,凤阳县人民法院审结此案,以邵某为首的四名被告人依法获刑。
经查,邵某因怀疑自己的女友与唐某“搞对象”,与唐某在电话里多次争吵。2011年3月8日晚,邵某再次与唐某发生争吵后,气愤不已,纠集陈某等三人,意图教训唐某。随后,四人将汽油装入四个啤酒瓶内,并带上四把菜刀来到唐某家。因唐某有事外出,邵某等人遂将手中的啤酒瓶点燃,砸到唐某家里,引起大火后逃离。经鉴定,物品损失价值2718元。
法院审理认为,邵某等四人行为均已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