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撞见仇家 持刀就砍

本网讯近日,来安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持刀行凶案,以故意伤害罪一审判处被告人陈某有期徒刑一年零八个月。

经查,2011年5月13日,陈某与朋友一道前往来安县双塘乡宋某家打牌,进门后,陈某发现俞某也在宋家,因两人此前曾发生过纠纷,陈某顿生报复念头。随后,陈某悄悄退出门外,从自己车内取出一把砍刀冲进去,朝着俞某就是几刀。后经鉴定,俞某左面部、右手部为轻伤,右背部及右前臂为轻微伤。同年8月,陈某被滁州警方抓获。案发后,陈某赔偿俞某医药费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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