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财政部日前发布《关于给部分烈士子女发放定期生活补助的通知》。记者从滁州市民政部门获悉,我市烈士子女定期生活补助普查登记工作已经全面展开,2月20日前,凡是我市户口且符合条件的人员,需携带相关材料向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提出申请并办理登记手续,为享受每人每月130元的定期生活补助做准备。
部分烈士子女月补130元
为切实解决部分烈士子女基本生活困难问题,国家民政部、财政部近日联合下发了《关于给部分烈士子女发放定期生活补助的通知》。该政策实施对象的人员范围为,居住在农村和城镇无工作单位、18周岁以前没有享受过定期抚恤金待遇且年满60周岁的烈士子女和建国前错杀后被平反人员子女,每人每月将发放130元的定期生活补助。发放生活补助的时间从2011年7月1日起计算。
据悉,此次登记普查的烈士子女是1951年7月1日以前出生,截止到2011年7月1日已年满60周岁。
携带相关材料到村委登记
记者了解到,目前我市烈士子女定期生活补贴普查工作已经全面展开。凡是我市户口且符合条件的人员,请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烈士证明书、错杀被平反人员平反证明材料、本人与烈士关系证明等材料,在本月20日前向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提出申请并办理登记手续。申报材料由村(居)委会初审后,交乡(镇、街道)复核。县级民政部门还会组织专人再次进行身份核实。经初审、复审、会审审批后,从2011年7月1日起,每人每月发给130元定期生活补助,今后将随国家经济发展逐步适当提高标准。

图为定远藕塘烈士陵园纪念碑。(资料图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