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近日,一辆轰鸣着的重型半挂货车,被交警引到“治超”检查点称重,结果显示车辆总重量达134.85吨。通过计算,除去车辆自重,该车超载86.65吨。
当天下午15时许,凤阳县凤淮路29Km处,伴随着沉重的发动机轰鸣声,满载石子的“皖A7F***”重型半挂牵引车、“皖D4***挂”重型厢式半挂车,由西往东驶来。辖区凤阳交警凤淮路中队负责人武维建见状,初步判断该车涉嫌超载交通违法,于是将其拦停检查。
民警发现,该车核定载重质量30.82吨,驾驶人当场交代装载100多吨的货物。为确定详细重量,民警将该车带到县“治超”检查点进行称重。结果显示,该车总重量达134.85吨。除去车辆自重,装载货物的净重117.47吨,超过核定载重质量86.65吨,超载100%以上。对此超载交通违法行为,驾驶人表示无任何异议,并联系车辆将超载货物卸货转运。
据了解,超载车辆“皖A7F***”重型半挂牵引车属于长丰县迎春运输有限公司所有,“皖D4***挂”重型厢式半挂车为淮南市鑫美汽车运输公司所有。驾驶人王某是凤阳县武店人,当天从西泉镇运送石子到凤阳县城,途中被查获。
目前,王某已到凤阳县交警大队接受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