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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市首推建设领域实名制用工和工资支付“一卡通”

本网讯为严格规范建筑施工企业劳动用工行为,切实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2月18日下午,市政府在滁召开全市建设领域实施实名制和工资支付“一卡通”工作动员会,出台《滁州市建筑劳务实名制用工和支付管理“一卡通”实施暂行办法》,并就有关推行工作进行解读。

据了解,从2011年5月份开始,我市便成立了劳务用工实名制和支付“一卡通”试点工作推进领导小组,以市建委牵头主抓,并在借鉴外地成功经验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与市工行、市中行联合研发了滁州市建筑农民工实名制网络管理系统,免费为农民工办理实名制工资支付、考勤卡,并于2011年11月在滁城选择了9家本地建筑劳务分包企业进行了先期试点。

根据《办法》,我市计划2012年用半年左右时间,在市本级实现实名制用工和“一卡通”管理全覆盖,帮助和指导各县(市、区)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实施管理改革工作,争取年底前全市实现实名制用工和“一卡通”全覆盖。

《办法》规定,自2012年2月1日起,市本级(含南谯区、琅琊区、滁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所有新报建的工程项目在合同备案前,施工总承包企业(专业承包企业)、劳务分包企业必须持劳务企业用工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岗位技能证书复印件和劳资专管员任命文件以及与劳务用工合同相一致的项目用工人员花名册到指定银行办理“一卡通”工资支付卡。总承包企业在指定银行开设农民工工资支付专用存款账户,专门用于支付农民工工资,指定银行与总承包企业签订委托支付协议,市清欠办委托指定银行对工资支付专用存款账户实施监管,没有按月足额支付的,开户银行将及时向市清欠办汇报,劳资专管员负责项目用工人员考勤和工资结算管理,监督劳务分包企业依法用工和农民工工资按月足额发放。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将利用“一卡通”信息管理平台,对各项信息和农民工工资发放工作实施动态监管,并适时对外公布,以加强社会监督。

《办法》从根本上破解拖欠农民工工资和恶意讨薪问题,从源头上规范建筑劳务市场秩序,将进一步提高我市农民工工作管理服务水平。

副市长汪建中出席会议,滁州城市职业学院院长、市规划局局长黄修玉主持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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