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2月25日,市政府召开第34次常务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了《滁州市新农村居住小区物业管理暂行办法》、《滁州市城市人防专项规划》、《市妇女儿童发展规划(2011-2020年)》、《“十二五”滁州市商务发展战略框架指引》等。市长江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章义分别主持会议,市委常委、副市长王图强,副市长汪建中、李树、刘明平、刘艳,市政府秘书长王跃出席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贾朝峰、市政协副主席魏国炳应邀参加会议。
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了《滁州市新农村居住小区物业管理暂行办法》,同时提出了许多修改意见。会议认为,随着新农村建设的推进,农民居住小区亟需跟进物业管理。《暂行办法》可先在少数小区试点,在探索过程中要充分考虑到农村实际和农民生活习惯,通过大量调查研究和外出学习,进一步细化措施,使之更具有可操作性,努力探索出一条成熟的《办法》,为广大农民营造一个整洁、安全、有序的生活环境。
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了《滁州市城市人防专项规划》。会议指出,相关部门要充分征求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完善《专项规划》,使之与全市整体规划相衔接,更具有科学性、合理性,确保满足我市人防建设发展和未来防空防灾需要。
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了《市妇女儿童发展规划(2011-2020年)》。会议要求,全市各级政府要统一认识,认真落实好《规划》制定的目标任务,通过《规划》的实施,进一步促进我市妇女儿童事业的发展,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妇女儿童切身利益。
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了《“十二五”滁州市商务发展战略框架指引》和《滁州市安全生产行政问责暂行办法》,同时提出了一些修改意见。会议认为,《框架指引》要注意与我市“十二五”规划相衔接,明确目标,突出重点,找准工作的落脚点和着力点,同时要配套出台相应政策和措施,确保目标任务的实现,进一步提升商务经济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会议强调,对安全生产实行行政问责意义重大,发生安全生产事故要按照“事不放过”的要求,市人民政府对相关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启动问责,要求就安全生产有关问题作出解释,并依法依纪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安全生产责任。《暂行办法》要更具有针对性、科学性、可操作性,通过问责,起到警示性作用。
会上,还分别汇报了省民生工程暨居民收入倍增工作、发改、财政、人社、工业经济暨国资管理、央企合作、安全生产、交通、城乡建设、房产、国土、农村工作、水利、供销、审计、教育、卫生、商务、文化、民政、防震减灾等有关会议精神及其贯彻意见。与会人员在讨论时强调,要认真贯彻落实省有关会议精神,在吃透精神基础上把目标任务分解到各级各部门,并加强考核,确保任务完成。
市政府副秘书长、市直部分单位负责人及市开发区管委会、琅琊区政府、南谯区政府负责同志在讨论相关议题时列席会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