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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酒驾 拘役两月

本网讯身为教师,本应自觉遵纪守法,严格要求自己,但南谯区一老师李某不仅酒后驾车,而且撞伤路人!近日,经南谯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法院以涉嫌危险驾驶罪一审判处被告人李某拘役二个月,另处罚金。

经查,2011年5月15日23时许,李某酒后驾驶皖M牌照摩托车沿南谯区沙河镇大桥路由东向西行驶,当其行至沙河大桥西200米处时,不慎将童某驾驶的一辆两轮摩托车撞倒,造成童某受伤。事发后,李某驾车离开现场,当其再度返回现场时,被接案民警抓获。经检测,李某的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12mg/100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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