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生什么不能生病,因病致贫、因病返贫一直是很多农民无法回避的现实。随着新农合保障水平的不断提高,如今农民看病能报销的医疗费用越来越多、比例越来越高,大大减轻了他们看病的负担。
住院补偿:比例高达85%
像城里的干部那样生病有保障,一直是农民的梦想。以前,很多人得了病舍不得看,从小病拖到大病,最终一病不起的悲剧在农村并不少见。随着新农合保障水平的不断提高,农民看病如今能够享受到真真切切的实惠。以一个参合农民为例,他住一次院能报销的比例最高可达85%。如果他来到乡镇一级医院(卫生院)看病,他能获得85%的补偿,如果在县级一级二级医院,能够补偿80%,而在城市里的一级二级医院是75%,城市三级医院是70%。2012年,参合患者当年住院获得补偿的累计最高限额也从10万元提高至20万元。补偿比例的提高,切实减轻了农民的负担,令更多农民愿意及时治疗,而不是“讳疾忌医”。
重大疾病:新农合支付70%
在不少人的观念里,得了大病,花钱就像无底洞,万一治不好都“打了水漂”。为了让患大病的家庭不再因病返贫,新农合尝试推行重大疾病按病种付费制度。包括急性早幼粒白血病、心脏瓣膜病变、先天性心脏病、颈椎病、椎管内肿瘤、肾脏疾病等20种常见的重大疾病,实施单病种最高限价。即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制订重大疾病治疗费用总额,各地区新农合为本地患者报销70%的全额医疗费用,个人只需掏付30%。如急性早幼粒白血病,单次化疗需要5.4万元,新农合基金可“负担”其中的3.78万元。
从2011年7月开始,我市、县、乡三级定点医疗机构探索开展了按病种付费的试点工作。重大疾病有了保障,让更多家庭能够承担起医疗费用。

山东省郯城一农民展示刚领到的新农合医“一卡通”。(资料图)
慢性疾病:门诊报销45%
新农合初期,农民只有住院看病才有报销补偿,2006年之后我市积极落实推行门诊统筹工作,特别是近两年全市已全面开展门诊统筹,使农民群众看门诊、治小病也能得到45%以内的补偿。另外,各地还普遍开展了慢性病、住院分娩、意外伤害等补偿项目,农民的新农合受益面越来越宽。尤其对于慢性病患者来说,总避免不了吃药吊水,定期就要到医院复诊复查。对这一部分人而言,新农合开展慢性病门诊补偿无疑是一个巨大的好消息。
据介绍,目前划入慢性病和特殊慢性病范畴的包括:高血压(Ⅱ、Ⅲ期)、心脏病并发心功能不全、冠心病(心肌梗塞)、脑出血及脑梗塞恢复期、慢性活动性肝炎、肝硬化失代偿期、慢性肾炎、饮食控制无效的糖尿病、癫痫、帕金森氏病、风湿(类风湿)性关节炎、重症肌无力、系统性红斑狼疮、再生障碍性贫血、白血病、血友病、重性精神病、恶性肿瘤放化疗、慢性肾功能不全透析治疗、器官移植抗排治疗、心脏换瓣膜术后、血管支架植入术后等。
随着补偿比例的不断增加,重大疾病保障的逐渐完善,新农合不断分担农民个人看病付费的压力,让更多人看得起病,不在高昂的医疗费前“望而却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