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洗澡摔伤 浴室担责

报料人:明光市汪先生

报料内容:近日,明光市一名浴客洗澡时摔伤,因医疗费与浴室老板发生纠纷。

通讯员梁义道、记者包增光核实报道:当天下午15时许,明光市明光街道办事处居民李某,来到附近一个浴室洗澡。洗好之后,当他准备从水池中出来时,一脚踩在地板上,吱溜一下滑倒,头部重重地摔在水池沿上,顿时头部流血。好在受伤不重,可浴室老板不愿承担医疗费用,双方因此发生纠纷。

接到报警后,辖区靳郢路派出所民警很快赶到,了解事情缘由后进行调解。民警现场勘查后,认定浴池老板应当承担责任,当场责令他赔付伤者医疗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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