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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售假鞋 领刑一年半

本网讯近日,明光市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利用网络销售假鞋案,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罪一审判处被告人杭某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宣告缓刑二年,并处罚金5万元。

经查,杭某在明光市开了一个网店,为快速挣钱,决定卖假冒品牌鞋。2011年3月,杭某在某网站上发布欲购买外贸鞋信息,并借助QQ寻找销售假冒品牌鞋的厂家。随后,杭某从福州市某鞋厂购进假冒“CROCS”品牌鞋2万多双,从池州某公司购进假冒“UGG”品牌鞋2000多双,之后累计销售了价值150806元的假冒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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