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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城乡居民收入将翻一番

核心提示:       滁州城乡居民收入倍增规划工作目标为:力争到2015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民人均纯收入分别达到30000元、12000元,比2010年翻一番;收入分配更趋合理,低收入家庭收入有效增加,中等收入群体持续扩大,城乡广大居民幸福指数明显提升。

2011年12月22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安徽省“十二五”居民收入倍增规划实施情况考核办法》。此前,省委、省政府已制订《关于实施“十二五”居民收入倍增规划的指导意见》。据此要求,滁州市委、市政府出台我市《关于“十二五”居民收入倍增规划的实施意见》,并成立专门机构,确保在富民增收的基础上,努力使发展成果可以更多地改善人民生活,同时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幸福指数。

今年3月20日,我市召开全市民生工程暨居民收入倍增工作会议,对“十二五”时期和2012年全市城乡居民收入倍增工作进行再部署,对承担该项工作的各县(市、区)和职能部门进行“指标性”约束。在建立相关考核评价和统计监测指标体系的基础上,滁州要求:确保居民收入水平逐步提高,到2015年,实现全市城乡居民收入“翻一番”。

倍增规划

依照相关精神,滁州城乡居民收入倍增规划工作目标为:“力争到2015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民人均纯收入分别达到30000元、12000元,比2010年翻一番;收入分配更趋合理,低收入家庭收入有效增加,中等收入群体持续扩大,逐步形成以中等收入群体为主的社会结构,城乡广大居民幸福指数明显提升。”

据此要求,在2012年,我市将强化就业提升,着力增加工资性收入,建立健全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强化创业富民,着力增加经营性收入,开展“全民创业”;完善社保体系,增加转移性收入,实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

指标考核

为确保“倍增规划”得以实现,我市还出台相关考核办法,以“硬指标”约束的方式,督促各级各部门“按章”执行。据悉,考核指标共按21项进行分解,涉及经济发展、居民收入、技能培训、医疗保险等多方面内容。其中,最吸引人眼球的指标为: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工资年均增长达到10%以上,以及城镇低保、农村低保、五保供养标准年均增长10%以上等。

值得一提的是,指标考核结果将纳入政府目标管理考核指标体系,并同时纳入党委、政府工作目标和党政领导干部绩效考核体系,并作为考评创先争优活动和效能建设开展情况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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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郑安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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