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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设警示 两车相撞

本网讯修车时未设置警示标志,导致两车追尾。近日,驾驶员李某因粗心大意,自掏腰包赔偿他人损失。

当日凌晨1时50分许,李某驾驶货车沿104国道行驶,行至张八岭街道西段时,车辆发生机械故障。因心急修车,李某大意之下忘记在前后设置提示标志,也没有打开灯光警示。此外,该处位于街道外侧,没有路灯,周围漆黑一片,非常危险。

就在李某专心修车时,突然“咣当”一声,车辆发生剧烈震动。原来,江苏人张某驾驶货车驶来,没有发现李某车辆,结果发生追尾。两车不同程度损坏,好在没有人员伤亡。李某熟悉交通法规,自知理亏,主动要求和解,赔偿对方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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