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0; 晨刊讯 一老汉以借牛犁地为名,实则卖钱挥霍。近日,明光市人民法院审结此案,以诈骗罪一审判处被告人张某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
#160; 经查,现年63岁的张某系明光市明南街道办事处村民。2011年10月10日,张某来到同村村民大强家,谎称要为村民辛某家犁地,将大强家的一头耕牛骗走。随后,张某与明西街道办事处村民潘某取得联系,声称大强家的耕牛愿意出卖并已谈好价格。当日9时许,潘某看过耕牛后将6100元现金交给张某,并给付张某100元介绍费。拿到钱后,张某将所得赃款挥霍一空。经价格认证中心鉴定:该耕牛价值9500元。
#160; 2011年11月19日,张某被抓获归案,并对上述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160; (卞广庆 记者李志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