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 > 滁州新闻 > 正文

使用假发票 刑拘没商量

本网讯近日,南京某建筑公司项目经理马某,向天长市地税局开发区分局申请代开建筑安装业发票,同时提供了179.4万元的建筑安装发票两份、缴纳税款的完税凭证两份,要求在此次代开发票时对已缴税款予以冲抵。

然而,工作人员在对其提供的发票进行核对时发现,马某提供的发票和凭证,不仅项目资料缺少登记,而且在征管信息系统中没有记录,税务人员认定马某提供的发票和完税凭证为假票。经公安机关初步侦查,马某交待其所提供的发票和完税凭证确系假票,是其以发票票面金额支付1.2%费用后获得,目前马某已被刑事拘留。

  • 微笑
  • 流汗
  • 难过
  • 羡慕
  • 愤怒
  • 流泪
0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加入我们 | 版权声明 | 手机访问 | 网站地图 | 留言反馈 | 我要投稿
中共滁州市委宣传部主办 滁州日报社承办
Copyright?2009-2010 Chuzhou.cn. All Rights Reserved 滁州日报社 版权所有
皖网宣备3412015001号 皖ICP备11004325号-1 热线电话:0550-30226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