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近日,定远县人民法院宣判一起村委会集体贪污案,依法判处炉桥镇范湾村前支部书记魏明学、副书记王庆举、村委会副主任兼文书魏宽伍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计生专干李兵、现金会计魏明言有期徒刑三年,宣告缓刑四年;并追缴各被告人的违法所得,上缴国库。
经查,2007年11月,定远县政府决定解决村干部个人垫交农业税的问题。依据相关方案,凡在2000年1月1日至2004年12月31日期间为农民群众垫交农业税的村干部,可以申报和领取农业税补助资金兑付款。
在具体落实中,时任炉桥镇范湾村主要村干部的魏明学、魏宽伍等共同商讨决定:找一些农业税完税证,将完税证上的村民作为被垫付人,并将村干部魏明学、魏宽伍、王庆举、魏名言、李兵等十人作为垫付人,先后虚报领取垫交农业税补助资金69117元。2008年5月,魏明学、王庆举等五人将冒领款项据为己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