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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出击——滁州:小区住房养鸽 邻里怨声一片

敞亮的小区,明媚的住宅,不住人却让鸽子们长期“寄宿”,是为哪般?听起来别出心裁,却惹来众人非议。滁城山水人家小区107栋102室的主人这一“新意”遭到了附近居民和网友的不满……

现场 家禽信鸽欢聚一堂

“鸽子们每天晚上十点以后仍然忙着开会,喧闹不已;到了凌晨,鸽子们忙着抢在大公鸡的前面打鸣,群起歌之,此起彼伏,每日如此,堪称滁州一景…”滁州在线网友“滁滁东人”调侃道。

滁州在线记者随即来到了网友提到的“养鸽场”,目睹了这一热闹场面。屋里的几只笼子关养了十几只鸽子,还有若干只鸡。住在隔壁101室的大爷告诉记者:“屋主不住这,但每天都会回来喂养鸽子。”正说着,碰到屋主骑着电动车回来,见记者张望屋内,便声称里面就几只鸽子,是亲戚家拆迁寄养在这的,“笼子关养,不会吵到邻居。偶尔去集市上卖,马上就快脱手了!”车都没下,便掉头离开了。

物业 多次劝说收效甚微

山水人家小区物业管理处常经理告诉记者,附近居民已经多次向物管处反映此事。该小区还有一处屋主还竟然在阳台上养起鸽子,居民反映在鸽子的扑腾声中度过一天,阳台上晒衣服也不安全。“温度一天一天高起来了,又到了一年一度禽流感防疫的当口,不知这些鸽子们是否对周围住户的健康造成隐患?” 网友慨叹道,物管处和保安部也去交流过好几次,但成效不大。屋主几次三番答应“马上就不养了”,但几个月过去了,却依然如故。城管也来“强制制止”过,但物业处反映,他们多半是“远远的站着”,无实际行动,效果甚微。

常经理也表示,这类似问题看似简单,解决起来却也棘手。物管处没有执法权,只能对住户加以劝引,具体还要靠住户自觉遵守条例,维护集体利益。

主管部门 必要时可强制执行

记者电话采访了市房产局物业管理科,相关负责同志表示,小区住宅内不得饲养家畜家禽,如遇此类状况,可通过直管部门联合小区业主委员会、物业及社区执法部门予以强制拆除。根据国务院颁布的《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章第三十三条规定,按国家行政建制设立的市的市区内,禁止饲养鸡、鸭、鹅、兔、羊、猪等家畜家禽。遇到这类问题,可以先通过社区调解,物业配合,舆论压力,城管警示后再采取强制措施,避免矛盾激化。

记者随即来到了市开发区管委会建设环保局,物业办金主任表示在这之前也曾与小区物业一起劝说该业主,令其在两个月内清理干净,并向当地信鸽协会投诉,但由于问题的操作难度较大,业主和管理部门玩起了拖延战术。金主任表示将尽快采取相关措施,组织业主委员会、小区物业一起上门劝说,与房主协商,必要时联合公安部门,予以强制处理。

小区是居民们共同的家,和谐、美好的环境氛围靠大家自觉维护,提高自身素质,自觉沟通、理解,也是介入问题的良策。关于此事的进一步动态,滁州在线记者也将持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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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何 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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