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惨遭车祸,4岁女童失去右脚

事发S312省道来安县境内;《皖东晨刊》提醒:孩子过马路,家长须看牢

女童右脚的鞋子遗留在现场。

来安县年仅4岁的女童小玲玲(化名),在横穿马路时不幸被车撞倒,虽然侥幸捡回一条性命,可怜右脚却再不属于她。日前,来安县境内发生一起交通事故,谈到这件事,知情者无不感叹唏嘘。

会车过后车轮碾过幼女

记者从来安县交警部门获悉,当天中午11点30分左右,山东人朱某某驾驶牌号为“鲁Q8***5”的北京福田牌卡车,载着货物,从来安县雷官镇往半塔镇方向行驶。下午1点半左右,车辆行驶至事发地点,S312省道75KM+900米处,此处属于半塔镇境内。

警方调查获悉,朱某驾车行至此处时,发现一辆中巴客车迎面驶来,因为是会车,他还特意将货车靠右行驶。哪知道,由于会车瞬间视线被阻挡的原因,当中巴车驶过时,朱某吃惊地发现,一个四五岁的小姑娘已经跑到车前。

刹车已然来不及,货车将小姑娘撞倒的同时,左前轮随之碾压过去。

伤势过重孩子永失右脚

突然遭此变故,朱某某吓得不轻,赶紧停车救人。接到报警后,辖区来安县交警大队民警迅速赶到,第一时间将小女孩送至医院治疗。经过医院极力抢救,受伤女童虽然保住性命,可惜的是右脚终因伤势过重,已经无法挽救,不得不忍痛截肢处置。

对于民警和目击者而言,事故现场,除了那辆肇事货车外,深深的刹车印痕、刺眼的斑斑血迹和一只小女孩的右脚凉鞋,惨状历历在目,久久挥之不去。

本刊提醒看护倍加细心

据了解,受伤的女童小玲玲,年仅4岁。她是怎么跑到马路上的呢?民警调查获悉,看护人照管不当,与这件事脱不了干系。当天下午1点30分左右,小玲玲的邻居带着她,准备横穿马路到达另一边。走到路中央时,小玲玲突然撒腿向对面跑去,悲剧瞬间发生。

“年龄较小的孩子心智不成熟,对于危险状况的识别和防范能力较弱”,本刊提醒,“带着他们横穿马路时,一定要紧紧握住孩子的小手控制引导,最好的方式是将孩子抱过马路,以防不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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