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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离世遗产咋办 皖东公证解决难题

本网讯父亲突然离世,后母和其继子是否有继承权呢?近日,滁州市皖东公证处用理性、感性的工作态度,化解了一个家庭的难题。

原来,刘某家住紫薇小区,5年前,其母不幸去世,留下了一双儿女与其父相依为命。4年后,刘某父亲再婚,娶了张女士为妻,张女士还带着一个7岁的小男孩彤彤。然而不幸再次发生,刘某父亲在一次车祸中丧生,而他留下的财产问题成了一家人的难题。

据悉,刘某父亲的遗产为:与前妻共有的一套房改房,及4张存折计40万元。近日,刘某来到公证处,申请办理继承权公证,声称自己和妹妹是合法继承人,他的继母和其子彤彤无权继承遗产。

得知事情原由后,公证员当场向刘某解释相关法律法规。因房改房是刘某父亲与刘某母亲的遗产,张女士在这份遗产中没有产权份额。但作为妻子,张女士有权继承刘某父亲的遗产,彤彤因与其父的继父子关系,也有继承权利。对于40万元存款问题,如果没有证据证明存款是刘某父亲的个人财产,那么根据相关法律规定,40万元存款视为刘某父亲和张女士的共同财产,张女士和彤彤同样有继承权利。

之后,在公证员的解释和帮助下,刘某表示愿意和彤彤共同继承父亲的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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