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基于矿产资源的不可再生性,国家早有相关文件对矿产资源的开采作出限制性规定。明知这些规定,却大肆违规采矿,以追逐经济利益。日前,凤阳县一名开采石英岩矿的矿主,就因此获刑。
十年前,闻某取得凤阳县大庙镇一石英岩矿的采矿权。经多年采掘后,该矿区矿源大幅缩水。随后,闻某违规越界和超过规定深度继续采矿。其间,凤阳县国土部门对其行为进行制止,并作出10万元的行政处罚。
孰料闻某阳奉阴违,被行政处罚后继续非法采矿。在短短8个月的时间里,闻某又非法超深采矿17000余吨,共计造成矿产资源被破坏价值达200余万元。
最终,闻某的非法采矿行为败露。经审查,凤阳县法院以非法采矿罪判处闻某有期徒刑一年一个月,并处罚金4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