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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公儿媳闹上法庭争遗产

公公与媳妇,因儿子的存在而成了一家人。在明光,儿子出车祸成了植物人,三年后去世,本该和睦的一家人,在儿子去世后,公公和媳妇却因治疗费用和房屋等遗产问题结下恩怨,闹上法庭。

惨遭意外 丈夫车祸引发经济纷争

李云(化名)原是明光一家公司的员工,丈夫是明光市政府的一名公务员,两人于1989年结婚,两年后生了一个女儿,小日子过得挺惬意。然而,2007年元旦,丈夫吃过晚饭后,被一辆横穿马路的无牌“马自达”撞倒了,再也没有醒过来,成了植物人。

在南京住院将近一年后,丈夫的医药费加护理费花了一二十万,李云再也无力承担,在医生的建议下只有让丈夫回家吃药治疗。2009年11月,丈夫离开了人世。

“从丈夫住院到他去世,总共花了37万多。”李云说,其中自己家的积蓄5万元,相关部门募捐善款10万左右,自己目前还负债20万左右。

让李云没想到的是,丈夫去世后刚过“五七”,她就收到了法院的传票,公公老张要她支付13万!记者从老张的民事诉状看到,老张要儿媳妇返回的费用包括:明光市中医院医疗费12299.2元;购买轮椅1640元、吸痰器600元;料理机1790元;电饭锅59.9元……

看着法院的判决书,李云欲哭无泪。

矛盾升级 公公两次将儿媳告上法庭

李云说,自己苦苦守着丈夫,照顾了他三年,换来的却是公公如此无情,不顾自己还负债,亲孙女还在读书,竟然两次将自己告上法庭!经了解,公公第一次将李云告上法庭是因治疗费纠纷,第二次则是因为房屋等遗产。

李云家所在的明光市花园社区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李云与老张的矛盾他们调解了很多次,大部分治疗费用都是李云的娘家筹借的,“她不离不弃照顾植物人的丈夫,这是大家都有目共睹的。”

那公公老张为何对儿媳妇如此无情?按照李云的说法,早在2007年6月份,公公在问过医生后就“做好了准备”,“从那以后他们就没来看过丈夫了,他把住院的发票都收集了,经过他手的善款、汇款存根他都保留了,后来拿出来向法院起诉要我还钱,总共他们家就给了3万多,现在找我要13万多,还要分我的房子。”

谁在说谎 滁州中院将该案退回重审

状告儿媳妇,老张说并不是他的本意,而是因为儿媳妇的“态度很不好”,而且“对我儿子不闻不问,还私自让他出院,导致他去世。”所以,老张才会连一个电饭煲的钱都要要回去。

老张第一次状告儿媳妇已经有了一审结果,明光市人民法院在老张提供的医院收费单、汇款单等一些有效的证据基础上,认为老张为儿子付出了13万多,“夫妻之间有相互扶养的义务,老张与儿子之间无法定义务,但是两人是父子关系,应分担部分医疗费”,因此判李云支付老张7万多元。然而,李云对此觉得不可思议,于是,她向滁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目前该案又退回明光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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