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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书面声明放弃社保没有法律效力

市民:刘某于2011年4月到某公司工作,双方签订了书面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中刘某声明自愿放弃由公司为其办理社会保险的权利。在工作期间,单位没有为刘某缴纳社会保险费。现刘某准备辞职,能否要求公司为其补缴工作期间的社会保险费?

市法律援助中心: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虽然刘某声明自愿放弃由公司为其缴纳社会保险,但是这种声明违反了劳动法的强制性规定,属无效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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