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记者日前从市残联获悉,今后,我市贫困重度残疾人和无劳动能力残疾人需要法律援助时,只需携带身份证或残疾人证即可,无需再进行经济状况审查。
市残联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为方便残疾人申请法律援助,最大程度地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根据省司法厅、省残联《关于加强残疾人法律援助工作的通知》精神,我市各级法律援助中心和残联将共同建立残疾人法律援助信息库。法律援助中心负责将残联提供的贫困重度残疾人和无劳动能力残疾人基本信息录入法律援助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库内残疾人申请法律援助时,只需携带身份证或残疾人证,经与库内资料比对验证后,便无需再进行经济状况审查。此外,我市各级法律援助机构还将借助“法律援助服务为民创先争优年”活动的开展,进一步完善法律援助便民服务窗口建设,设立残疾人无障碍专用服务通道。对于行动不便的残疾人,各地法律援助机构可以或者联合残联维权部门共同上门开展服务工作。
据悉,贫困重度残疾人是指家庭贫困并且残疾程度较重等级达一、二级的残疾人,无劳动能力残疾人是指贫困而且残疾为多重残、精神残、智力残类别的一、二、三、四级的残疾人。目前,我市贫困重度和无劳动能力残疾人大约有4.5万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