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尽管只偷了95元,而且被发现后及时将钱归还给对方,但根据新刑法规定,滁城男子宋某某依然要付出沉痛的代价。日前,琅琊区检察院依法对其作出批捕决定。
据了解,今年6月17日下午,宋某某窜至滁城罗大庄一大院内,见院内一处大门是开着的,且里面的人正在睡觉,就进入屋内将放在桌上的95元现金拿走,不料盗窃时发出的声响吵醒了屋主。于是,宋某某赶紧将偷盗的95元归还对方,随后警方赶到将其带走。
调查中了解到,宋某某曾于2000年犯下抢劫罪被判有期徒刑10多年,可才出狱不久,他又故伎重施。琅琊区检察院认为,该案虽是一起入室盗窃未遂案,但根据新刑法,入室盗窃无论既遂、未遂,也不计盗窃数额大小,只要入室盗窃均构成盗窃犯罪;再加上宋某某有前科,应该予以逮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