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伪造离婚证骗取安置房

房未建好,四人落网

本网讯半年前,凤阳县府城镇一对夫妻找到在民政局退休的亲戚伪造假离婚证,骗取了一套市价60万元的安置房,结果安置房还没到手,这对夫妻和涉案的儿子及热心“帮忙”的亲戚就落入了法网。

2008年4月,凤阳县政府决定对府城镇东华东路延伸工程建设项目范围内的房屋及附属物实施拆迁,当地居民纪某某的丈夫薄文某代表全家签订了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一次性获取补偿款12.5万余元,并安置宅基地160平方米。

然而纪某某夫妻并没有满足,2011年11月,他们找到姨夫袁某某(县民政局退休干部),请求其为他们办一本假离婚证,用于骗取政府重新安置,袁某某欣然答应。

2011年12月8日,纪某某与其子薄明某持伪造的离婚证等材料,到凤阳县拆迁办公室办理重新安置协议,骗取了位于凤阳县府城镇东华东路安置小区的安置房240平方米,安置价为15.7万余元,经凤阳县价格认证中心鉴定其市场价为60万元。

案发后,犯罪嫌疑人纪某某、薄明某、薄文某、袁某某因行为已涉嫌构成合同诈骗罪,于今年5月被凤阳县公安局抓获,日前已被移送凤阳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等待他们的将是法律的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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