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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人拖欠工资不给怎么办?

读者:李某与某运输公司签订运输承包合同,双方约定“人员工资、各项社会保险由李某负担”。李某又招聘张某作为其运输工人,月工资为2000元。后李某拖欠张某工资,张某向运输公司索要。运输公司认为,其与李某已经约定了人员的工资发放方式,张某是李某招聘的人员,应由李某承担相应责任。

市法律援助中心:依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94条规定:“个人承包经营违反本法规定招用劳动者,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发包的组织与个人承包经营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运输公司应当与李某对拖欠张某的工资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因此,张某既可以向李某也可以向运输公司索要工资。

解答人:岳静律师

法援热线:12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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