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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经许可 擅伐获刑

本网讯约定好价格,在未办理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便将自家鱼塘埂上的树木砍伐后进行交易。作为买卖双方,明光市的蒋某和颜某也因此触犯刑律。今年8月,两人被当地检察机关提请公诉。

据公诉机关指控,今年春节前后,蒋某在未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以8000元的价格将自家门口鱼塘埂上的100余株杨树卖给了颜某。事后经鉴定,蒋某和颜某共采伐杨树104株,立木蓄积为20.68立方米。对于公诉机关的指控,两人均无异议。

最终,明光市人民法院一审以滥伐林木罪,对蒋某和颜某作出有期徒刑八个月,宣告缓刑一年,并处罚金四千元的判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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