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 > 滁州新闻 > 正文

要赔八万八,还得自掏腰包

本网讯明知车辆交强险已期满超两日,来安人李某却压根不放在心上。他盘算着,干脆这几天去换辆新车,再说,几天时间又能出什么事儿呢?结果,一大早李某刚驾车出行不远,就把别人给撞了。

李某是来安汊河镇居民,由于从事装潢业务,便买了辆二手轿车代步。今年5月20日,李某一大早驾车出门联系业务,可没开出多远,就将一名骑摩托车的男子王某撞翻在地。当地交警现场勘查后,认定李某应负事故全部责任——除了交强险期满超两日,李某当天还是逆向行车。随后,王某被送至医院治疗,出院后又被鉴定为九级伤残。在后来的日子里,事故双方在赔偿问题上,迟迟未能达成协议。王某一怒之下,将李某告上法庭。

8月24日,来安县人民法院对该案进行了审判。经认定,法院最终判决李某赔偿王某各项损失合计88000元。然而,由于李某的交强险已逾期两日,这笔钱只能由其自掏腰包来“买单”。

  • 微笑
  • 流汗
  • 难过
  • 羡慕
  • 愤怒
  • 流泪
0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加入我们 | 版权声明 | 手机访问 | 网站地图 | 留言反馈 | 我要投稿
中共滁州市委宣传部主办 滁州日报社承办
Copyright?2009-2010 Chuzhou.cn. All Rights Reserved 滁州日报社 版权所有
皖网宣备3412015001号 皖ICP备11004325号-1 热线电话:0550-3022685